添加人:宋女士 发布时间:2015/8/3 16:20:11 来源:保定市华锐方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现如今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节能与环保成为社会长远发展的前提,而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且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之一,所以说保护土地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禁止烧结和使用粘土砖,是保护土地资源的重中之重,我国各地也是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采用劝解、禁止、强制等办法,推进禁粘工作的进行。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不断深入,河北省成为禁粘的重点治理省份,河北省政府自3月12日全面启动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6月28日组织开展了第二次集中行动,此次行动覆盖了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10个地级市和定州、辛集、宁晋、任丘、景县、魏县6个省直管县。
行动前,省政府办公厅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印发了《河北省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第二次集中行动方案》,提出了拆除砖瓦窑名单,分别由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带队组成10个督导组赴名地开展督导。6月28日,副省长张杰辉在邢台现场督导拆除工作。此次集中行动共拆除实心粘土砖窑236座,每年可减少排放烟尘4000吨,节约土地2.8万亩,砖瓦窑拆除后,对所占用的窑地进行土地整治,能够复垦的积极复垦,不适宜复垦的做好生态恢复。河北省有实心粘土砖瓦窑2000多座,为此,下一步将继续狠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推进,逐窑、逐月明确关停取缔时限和责任人。在各地统筹推进基础上,每季度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范围的集中拆除行动,确保年底基本完成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的任务目标。
拆除实心粘土砖瓦窑工作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宣传、发展、使用新型墙材也成禁粘的工作重点.为些,国家以及各省份纷纷出台关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相关优惠政策,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出台《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能源节约和耕地保护,现就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二、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二)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三)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新型墙体材料的名称。 
 
六、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七、《目录》所列新型墙体材料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八、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附件: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一、砖类 
 
(一)非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11技术要求)和非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2014技术要求) 
 
(二)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符合GB25779-2010技术要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符合GB/T24492-2009技术要求) 
 
(三)蒸压粉煤灰多孔砖(符合GB26541-2011技术要求)、蒸压泡沫混凝土砖(符合GB/T29062—2012技术要求)。 
 
(四)烧结多孔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4—2011技术要求)和烧结空心砖(仅限西部地区,符合GB13545—2014技术要求)。 
 
二、砌块类 
 
(一)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T8239—2014技术要求)。 
 
(二)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T15229—2011技术要求)。 
 
(三)烧结空心砌块(以煤矸石、江河湖淤泥、建筑垃圾、页岩为原料,符合GB13545—2014技术要求)和烧结多孔砌块(以页岩、煤矸石、粉煤灰、江河湖淤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符合GB13544—2011技术要求)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11968—2006技术要求)、蒸压泡沫混凝土砌块(符合GB/T29062—2012技术要求)。 
 
(五)石膏砌块(以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化学石膏为原料,符合JC/T698—2010技术要求)。 
 
(六)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JC/T862—2008技术要求) 
 
三、板材类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GB15762—2008技术要求)。 
 
(二)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符合GB/T23451-2009技术要求)和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符合GB/T23450-2009技术要求)。 
 
(三)外墙外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模塑聚苯乙烯板(符合GB26540-2011技术要求) 
 
(四)石膏空心条板(符合JC/T829—2010技术要求)。 
 
(五)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GB/T19631—2005技术要求)。 
 
(六)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符合GB/T23932-2009技术要求)。 
 
(七)建筑平板。其中:纸面石膏板(符合GB/T9775—2008技术要求);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符合JC/T564.1—2008、JC/T564.2—2008技术要求);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JC/T626—2008技术要求);维纶纤维增强水泥平板(符合JC/T671—2008技术要求);纤维水泥平板(符合JC/T412.1-2006、JC/T412.2-2006技术要求)。 
再比如“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提升至75%”,日前,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通过审定,正式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同时废止。山东省在北方各省率先编制发布实施节能7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标准的省份。 标准发布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全省设计、图审、工程质监、监理、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宣贯培训,增强其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掌握,确保标准行到全面执行,促进山东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这本是形容古代那些不劳而获之人,然而如今使用新型墙材的建筑形式,真正的做到了这一点。保护土地资源,禁止使用粘土砖,发展使用新型墙材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